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定于 2015年2月26日10时起至 2015年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拍卖标的:位于福建省建瓯市笋竹城D区2#地块,该标的物所属福建省特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地块含3处厂房,产权证分别为瓯房权证第201012107、201012108、201212267号,①瓯房权证第201012107号车间共4层,1-3层为钢混结构,第4层为钢结构,1-3层建筑面积7614.43平方米,第4层为2457.49平方米;②瓯房权字第201012108号车间共1层,采用钢架结构,建筑面积为6874.20平方米。③瓯房权证字第201212267号车间共4层,建筑面积1481.48平方米,采用钢混结构。
土地使用权一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20379.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2010)第970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60年1月25日。
起拍价25628108.44元,增价幅度为每出价一次向上递增10万元,保证金:256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9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16时止(工作日接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执行局联系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权属范围以证上载明为准,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出让人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3月4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建瓯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瓯市新区信用社,账号:905061002001000000243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9-3825805 18960620338
监督电话:0599-3832051
联系地址:建瓯市七里街法院大楼
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