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16日10时至2015年2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变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位于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的企业房地产。房屋为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二层,所在楼层1、2层,房产证号为灌南字第G00106110号和第G00106110-1号,证载建筑面积2604.37平方米,土地证号:灌国用(2006)字第02-4352号,证载面积8615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用途:工业用地。
起拍价:214.5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1日起至2015年2月15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超出变卖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前尚欠的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成交后买受人凭相关票据来法院处理。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2月2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灌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灌南支行,账号:1107095029280062305),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变卖起步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8-83968085 监督电话0518-83968110。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西路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