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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海北路4592㎡房产及土地拍卖

发布: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0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2日10时至2015年3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波市※※通讯电器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慈海北路2288号的工业用房所有权及工业用地使用权(含钢棚、无证建筑物及配电设施等),整体拍卖。房产证号为:房权证镇骆字第2012017633号,证载建筑面积为661.8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工业用房;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甬国用(2009)第0603483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5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47年1月19日止。

起拍价:56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本标的特别说明:

1、本标的共有房产证原件六本、土地证原件一本,无其他证件原件。除房产证号为房权证镇骆字第2012017633号,证载建筑面积为661.8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存在外,其他五本房产证号分别为房权证镇骆字第2012017629号、2012017634号、2012017635号、2012017637号、2012017638号,证载建筑分别为24.60平方米、51.35平方米、325.16平方米、751.80平方米、199.08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已被所有权人私自改建,与房产证证载建筑面积不符。

2、本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4310.76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为661.80平方米,无证建筑面积为3648.96平方米,另有钢棚面积为514.72平方米。法院对上述无证建筑物不保证其合法性及过户问题。如有关部门对无证建筑物及违法用地依法处理时,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负。

3、本标的有面积约972.23平方米的无证建筑物存在于已处罚的面积约1198平方米的违法用地之上,包括面积约为532.75平方米的自建住房、面积约为31.6平方米的两间附属房屋、评估报告第4页中5幢和8幢面积约为407.88平方米的部分厂房,上述三部分及违法用地不在此次拍卖之列。

4.本标的存在一处租赁,租赁房屋为门面房,与厂区内部不连通,租赁面积约为50平方米,租赁期至2023年3月9日止,年租金为4800元,一年一付, 2015年3月8日前的租金已付清。

5、本标的可能有部分水电费等拖欠,均由买受人承担。配电设施运行时间较久,存在故障可能,交付时间以现状为准。

6、本标的交付时间为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六个月内。

特别声明,竞买人必须提前亲自现场看样(不看样一般不赞成参拍),了解标的物所有状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瑕疵认可,拍卖成交后的交付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为有工业用地经营资格的单位。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3日起至2015年2月26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安排看样时间:2月26日上午9时至10时,看样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澥浦慈海北路2288号,请随带身份证件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做瑕疵保证。标的物的交付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慈海北路2288号内,交付时间为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六个月内,法院仅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原件,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如有水电等费用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对并解决。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2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3月1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镇海支行,账号:941001552600003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镇海永正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86377591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请直接与法院联系,咨询电话仅此一个)

监督电话:0574-86378028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光大路8号。

民和汇通助拍宝,贷款咨询电话:0574-55001905、0574-86865782,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惊驾路565号泰富广场B座6楼、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79号金贸大厦5楼,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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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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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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