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16日10时至2015年2月17日10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奉化市江口街道山后路8号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在建工程。对象位于奉化市江口街道山后路8号商住用地,暂名为龙樾湾。该宗地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
土地使用证号:奉国用(2010)第4-4858号;地类:商住用地;使用权类型地:出让;使用权面积42807平方米;终止日期:批发零售2050年4月5日、住宅2080年4月5日。
该项目按以下各项指标发型建设: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容积率1.3,根据《总平面图》中记载,总建筑面积921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650平方米(含小高层面积27720平方米、联排住宅25039平方米、底层商铺面积145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70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面积236平方米、社区用房面积138平方米、公厕面积60平方米、会所面积595平方米、气化站变电站面积2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500平方米(其中人防地下车库面积13480平方米、非人防地下车库面积2302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共46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共850辆。
已停工建筑物完成状况: 23、24号楼一层楼面混凝土浇筑完毕;21、22号楼一层楼面钢筋绑扎完毕,混凝土未浇筑;20、19、15、14、13号楼地下室底板混凝土浇筑完毕,地下室墙柱钢筋已绑完;18、17、16、12、11、10、9号楼地下室底板钢筋绑扎完毕,混凝土未浇筑;7、6、5号楼地下室砖胎膜已完成;8、3、2、1号楼土方未开挖;4号楼地下室地板垫层已浇筑完毕;工程桩全部完成。
该地块位于奉化市江口街道山后路8号,东侧为江口街道甬临线,南侧为江口中学和部分民房,西侧界外有一南北向河道,北侧界外为空地。地块紧挨剡江和甬山,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瑕疵说明:1、该地块已经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土地已经投入开发,后因资金不足等原因,目前处于停工状态。2、评估时并未对停工建筑物结构等内在质量进行测试,不能确定其有无内部缺陷。3、上述对建筑物的描述不作为日后交付的保证,因客观情况变化,拍卖成交后交付时,以交付时建筑物的现状为准。4、根据资料显示,工程开发和竣工的时间均已超过,规划许可证也有有效期限制,买受人拍得后须自行去协调办理相关手续。相应的法律后果自行负担。
标的起拍价:14342万元,保证金:15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2月13日(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3月1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奉化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奉化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7099919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慈溪市弘一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88903161,监督电话:0574-88952212。
联系地址:奉化市大成东路567号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