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16日10时至2015年2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绍兴市袍江工业区的一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绍市国用(2007)第17371号】及地上建筑物.
估价对象所在地块位于袍江工业区329国道以北、越东路以西,其四至为:东至越东路、南至329国道、西至河道、北至河道。绍兴市袍江工业区的一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绍市国用(2007)第17371号】及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面积11167.00平方米,有产证建筑物面积合计13240.68平方米,无产证建筑物面积合计472.83平方米。
估价对象土地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估价对象所属宗地形状规则,地势较平坦,地质、水文状况较好,规划限制条件小,利用状况好,周边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月30日起至2015年2月16日15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自行前往。联系人陈法官,电话88166787。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2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3月17日15时前付清。上述款项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凤起支行;账号:1202022529900023429)。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816678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监督电话: 0571-87222470。法院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东路109号。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