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 ||
标的名称 | 阿荣旗第一中学房产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SW2014FC0470643 | |
转让申请与承诺 | ||
资产占有方名称 | 阿荣旗第一中学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14-09-22 |
资产评估值 | 2,952.077500(万元) | |
转让底价 | 2,952.077500(万元) |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12-18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5-01-10 |
一、标的资产信息 |
房 | 名称 | 阿荣旗第一中学房产整体转让 | 坐落位置 | 阿荣旗那吉镇富强街文化路15号 |
房产证号 | 无 | 目前用途 | 教学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2597.78 | ||
使用性质 | 交通状况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土地证号 | 土地面积 | 68268.5 平方米 | ||
土地用途 | 划拨 | 土地类型 | 教育用地 | |
土地使用年限 | 土地已用年限 | |||
是否共有产权 | 否 | |||
是否租赁 | 否 | |||
是否担保 | 否 | |||
税费承担等 | ||||
其他事项说明 | 详细情况见附件 |
二、标的转让内部审议及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文件 | |
批准文件 | 阿荣旗财政局关于《处置阿荣旗第一中学资产申请》的批复(阿财国资字[2014]4号) |
批准单位名称 | 阿荣旗财政局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为由拒绝履行相应义务。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通过交易程序确定的受让方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资产占有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最终受让方为阿荣旗新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债权人,阿荣旗政府在通过交易程序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对债权人身份及债权金额进行确认,经确认身份的债权人可以其持有的债权抵顶交易价款(保证金除外),并在身份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与资产占有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且同意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费用后向资产占有方转付交易价款。 5、受让方按约定时间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五个月内,资产占有方负责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到阿荣旗第一中学名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涉及的相关费用由资产占有方承担。如资产占有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以上手续,逾期一天,向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资产占有方返还已收到的全部款项,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利息损失。 6、资产占有方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后三个月内,受让方自行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变更手续,资产占有方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受让方办理;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变更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转让房产涉及的土地为划拨教育用地,土地出让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涉及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等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本次转让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由资产占有方承担。 9、房屋交割日期:受让方按约定时间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一个月之内。如逾期交房,逾期一天,资产占有方向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资产占有方返还已收到的全部价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利息损失。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保 | 交纳金额 | 591.0000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2015年1月15日16: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以到达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 转账 其他 | |
保证事项 | 为保护资产占有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费用后,资产占有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或受让方被确认债权人身份)后15作日内无故不与资产占有方签订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的。 | |
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交纳后如协议成交,该认购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进入竞价环节,则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 |
是否设置拆除保证金 | 否 | |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房产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依据评估报告(赤天意估价[2014]字第115号)显示,本次转让标的共计14栋建筑,总建筑面积32597.78平方米(详细内容见附件“阿荣旗一中房产情况统计表”),最终权属面积以标的所在地房产、土地部门核定为准。 2、本次转让房产所涉及的土地为划拨用地,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四至以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勘测界定图为参考,参考面积为68268.5平方米,最终以标的所在地规划部门、土地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为准。 3、阿荣旗国土资源局拟于2014年12月末将本次转让房产所占土地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挂牌公告(土地招拍挂程序)。特别提醒各意向受让方:届时向当地国土部门了解详细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4、本次转让标的允许联合受让。 | |
其他附件 | |
四、联系方式 |
会员机构名称 | 会员联系人 | 杨萌 | 会员联系电话 | 0470-2218066、18647093373 | |
交易机构所属部门 | 交易二部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丽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471-6930553、13722049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