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1月12日10时至2014年11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长兴县凤鸣化纤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长兴县雉城镇工业园的厂房(长房权证雉城字第00121664、00111286)、土地(长土国用【2008】第1-535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详见湖辰资评字【2014】111号评估报告书)(一)土地证编号长土国用(2008)字第1-5352号,工业用地,面积5435.45㎡,使用期限2054年1月26日(二)厂房产权证号(长房权证雉城字第00121664)建筑面积1241.8㎡,产权证号(00111286)总层数1:建筑面积1260.6㎡;总层数2:建筑面积735.83㎡;总层数3:建筑面积564.02㎡(三)其他相关基础配套设施(详见湖辰资评字【2014】111号评估报告书)
评估价:5737943元
起拍价:385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11日16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6: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于2014年11月11日14时30分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2月2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兴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营业部,账号:12052700292005002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6127805,监督电话:0572-6227552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中路128号
长兴县人民法院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