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1月5日10时至2014年11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嵊州市甘霖镇博济工业开发区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等,具体如下:
1.宿舍:建筑面积834.75平方米,共二层,混合结构,铝合金窗,一楼油漆地面,走廊为大理石地面,其他地砖地面,涂料外墙,水电设施齐全,平均层高约3.6米,建于2003年,持有嵊房权证甘字第20040125号房屋所有权证(房产登记日期为2004年4月30日)。
2.厂房:建筑面积2980.50平方米,共三层,混合结构,铝合金窗,5%木地板,5%大理石,5%油漆地面,其他地砖地面,涂料外墙,水电设施齐全,平均层高约4.68米,建于2003年,持有嵊房权证甘字第20040125号房屋所有权证(房产登记日期为2004年4月30日)。
3.土地1使用权面积为239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号为6-1-0-10,终止日期为2051年7月8日,持有嵊州国用(2002)第6-43号土地使用证。
4. 土地2使用权面积为174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号为4-1-0-3076,终止日期为2053年11月10日,持有嵊州国用(2003)第4-14342号土地使用证。
5.其他资产包括钢棚、水泥地面、围墙、电动门、报屛及花木。
该房位于嵊州市甘霖镇博济工业园区,该处紧邻嵊义线,附近有嵊州市轻化塑料有限公司、法莱宝电器有限公司、嵊州市博济丝厂等。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基础配套设施齐全。
评估价6390978元,起拍价5112582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嵊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嵊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2014 年11月3日、4日上午8时半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嵊州市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本拍卖标的物已租赁给第三方使用,租期到2023年1月1日结束,租金20万元已全部付清,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承受。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1月26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专户),开户银行:嵊州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4001641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5-83111209(徐警官)
0575-83111204(杨法官)
监督电话 :0575-83111287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艇湖路100号
嵊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