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物:奥丁(杭州)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大石盖村,建筑面积为24051.03平方米(其中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面积为23394.20平方米,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面积为656.83平方米)的厂房,面积为10751.43平方米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属物和奥丁(杭州)实业有限公司、杭州伟云藤业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飞达塑料制品厂所有的位于奥丁(杭州)实业有限公司内的机器设备、办公设施,系整体拍卖。其中有证房产中建筑面积分别为15772.8平方米、7621.4平方米的厂房的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面积为10751.43平方米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9年2月18日;地上附属物有砖围墙、砼地坪、绿化苗木等,具体清单详见附件;机器设备、办公设施的清单详见附件;本拍卖标的物存在租赁关系,有关租赁关系的情况详见附件。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及实际为准。
起拍价:2410元,保证金:250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0月28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10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1月28日11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萧山金城路支行,账号:3300161709105300174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 0571-82665157,监督电话0571-82665156。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7号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中国银行杭州市萧山支行咨询办理“拍卖通”业务。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3906712333
来先生 电话:13757146101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