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22日10时至2014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绍兴县叶麦包装材料厂的厂房、土地使用权及绍兴缘中缘食品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1、变卖对象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许家埭村,土地使用权面积(注:独用面积)12791.0㎡,有产权房产总建筑面积7716.45㎡,所载明土地范围内,场地硬化5551.33㎡、无权证建筑物4880.92㎡,规划用途为工业。2、绍兴缘中缘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饼干生产线,办公用品及仓库辅料;该厂房、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整体变卖。
变卖价:15298474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及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21日止(休息日除外)接受咨询,需要看样的竞买人请于9月18日之前与本院联系,本院将在9月19日上午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超出变卖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变卖,不参加变卖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10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绍兴柯桥支行,账号:8508015800000035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监督电话:0575-8558222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5-85582289,0575-85581061,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014年 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