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8日10时至2014年9月9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奉化市长城炼钢厂所有的位于奉化市东郊开发区宝峰路62号工业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以及通风机、行车等财产。具体如下:
(1)宝峰路62号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证编号为奉国用2004第62289号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有效期二年,地号83-001-350-0250-,使用权面积为6270平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终止日期至2053年9月9日止,用途为工业用地。
(2)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6054平米。据建字第(2011)0230100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建设规模13160.3平米,但实际所建房屋与建设工程规划不符,系违章建筑,无产权证。(具体见附件)
(3)财产:(具体见附件)
注:对本次拍卖中的违章建筑,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理。
起拍价:907.35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限具有工业用地资格的企业竞买(竞买企业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买受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工业区产业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奉化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奉化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8月18日起至2014年9月5日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24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奉化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奉化市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7099919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民和汇通助拍宝,贷款咨询电话:0574-55001905、0574-86865782,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惊驾路565号泰富广场B座6楼、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79号金贸大厦5楼,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中关于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摘录自宁波汇信房地产估计有限公司,财产摘录自宁波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88903161,监督电话:0574-88952212。
联系地址:奉化市大成东路567号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