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18日10时至2014年8月19日10时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带租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位于嵊州市罗柱岙工业园区浙江天发控股有限公司(原绍兴市天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地产及其附属资产、设备,具体包括:
(一)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和其他建筑物
1、土地使用权:地号为1-1-0-68,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准用年限50年,终止日期2050年7月1日,面积52440平方米。
2、厂房3幢:1#厂房建筑面积6568.13平方米,厂房一层,办公室三层,建于2001年,砼排架结构,持有嵊房权证城字第20017435号房屋所有权证;2#厂房建筑面积6568.13平方米,厂房一层,办公室三层,建于2001年,砼排架结构,持有嵊房权证城字第20017373号房屋所有权证;3#厂房建筑面积11501.28平方米,三层,建于2004年,砖混结构,持有浙嵊房权证嵊字第0107003764号房屋所有权证。
3、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3027.17平方米,五层,建于2004年,混合结构。持有浙嵊房权证嵊字第0107003762号房屋所有权证。
4、四层宿舍1幢:建筑面积2362.19平方米,四层,建于2004年,钢混结构。持有浙嵊房权证嵊字第0107003763号房屋所有权证。
5、传达室: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30.52平方米,一层,约建于2004年。无权证。
6、食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644.52平方米,二层,约建于2002年。无权证。
7、宿舍: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02.925平方米,一层,约建于1971年。无权证。
8、宿舍综合楼: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739.2平方米,二层,约建于1971年。无权证。
9、厕所: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41.6平方米,一层,约建于2002年。无权证。
10、职工宿舍: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444平方米,一层,约建于2002年。无权证。
11、针织绕丝车间: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1672.125平方米,三层,约建于2002年。无权证。
12、污水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58平方米,一层,约建于2002年。无权证。
13、污水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98.01平方米,二层,约建于2002年。无权证。
14、针织车间偏房: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139.79平方米,一层,约建于2002年。无权证。
15、针织车间: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1421.01平方米,三层,约建于1971年。无权证。
16、锅炉房: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一层,约建于1971年。无权证。
17、烧毛车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336.7平方米,一层,约建于2002年。无权证。
18、配电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46.52平方米,一层,约建于2002年。无权证。
19、蒸汽锅炉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323.4平方米,一层,约建于2004年。无权证。
20、水塔房: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257.23平方米,二层,约建于1971年。无权证。
21、附属房:钢结构,建筑面积约183平方米,一层,约建于2011年。无权证。
22、附属房及厕所:简易结构,建筑面积约33平方米,一层,约建于2011年。无权证。
23、辅助用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36平方米,一层,约建于2004年。无权证。
24、道路:砼承重地面,面积约7234平方米,约建于2002年。
25、围墙:铁栅结构,长约120米,约建于2002年。
26、围墙:砖混结构,长约190米,约建于2002年。
27、挡土墙:块石砌筑,建筑面积约2275平方米。
(二)机器设备
1、染丝缸9只(350kg两只、200kg三只、100kg两只、50kg两只)。
2、脱水机4只(2000型3只、1000型1只)。
3、发电机组100KW一台。
4、柴油发电机G250一台。
5、高压配电屏5台、低压配电屏9台。
6、变压器800KV一台。
7、有机热载体加热炉YLM-1900MA一台。
8、定型机(320型韩国产)一台。
9、烘干机(八辊江苏产)一台。
10、烘干机(蒸箱式江苏产)一台。
11、蒸化机(280型韩国产)一台。
12、圆网印花机一台。
13、J型缸15台(1000kg两台、500kg九台、200kg一台、50kg一台、型号不明两台)。
14、油槽桶两只。
15、定型机(9色意大利产)一台。
16、O型缸一台。
17、碱减量机一台。
18、热油泵一台。
19、卷染机两台。
20、油锅炉一台。
21、排污设备一套。
22、水处理设备四套。
23、污水处理设备一套。
24、供水管道约2913米。
25、蒸汽管道约1618米。
26、导热油管道约2800米。
27、电力线缆约584吨。
(三)办公设备及花木
1、办公桌13张、椅子34张、档案橱2个、5节铁皮档案柜2套、沙发组1套(3人、2人、1人沙发各一,茶几一个)、会议桌1张、组合柜1套、古式座椅1套(含2椅1茶几)、三角形会议桌1张、半月形办公桌1张、转式办公沙发椅1张。
2、液晶电脑1台、多功能复印机1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1台。
3、新科空调1.5匹一台、威力立式空调2.5匹一台、志高立式空调3匹一台、科龙立式空调(型号不明)一台。
4、跃进小货车(不能正常使用)三辆、凯迪拉克轿车(不能正常使用)一辆。
5、桂花树27株、香樟树36株、红叶李1株、紫薇1株、雪松14株、道旁灌木绿化97平方米。
该厂房所处位置东临罗盛路,南临嵊州市西门冲片有限公司,西临新世纪粉碎设备有限公司,北临浙江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交通便捷,周边基础配套设施齐全。
评估价90845513.5元,变卖起拍价54324997.44元,保证金35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嵊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嵊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2014 年8月14日、15日上午8时半至12时,下午2时半至5时半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嵊州市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本次变卖采取带租变卖,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承受。浙江天发控股有限公司(原绍兴市天发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嵊州市罗柱岙工业园区现有20家承租户22份租赁合同。除浙江天发控股有限公司自用部分的办公用房外,其他厂房(包括其他建筑物等)及部分设备由承租户在使用(以租赁合同为准)。租赁期限最早的2014年12月30日到期,最迟的2022年7月1日到期,2014年可收取租金约470万元,部分承租户的租金逐年递增。承租户按租赁合同自建的厂房、管道及自有机器设备等不属于浙江天发控股有限公司的财产不在变卖之列。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浙江天发控股有限公司的租赁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和租赁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浙江天发控股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欠税、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浙江天发控股有限公司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9月19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专户),开户银行:嵊州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4001641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一、如本次变卖不成交,在本公告后六十日内仍可到嵊州市人民法院直接报名应买。
咨询电话: 0575-83111240(陈法官)
0575-83111204(杨法官)
监督电话 :0575-83111287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艇湖路100号
嵊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