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4日10时至2014年8月5日10时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瑞安市恩慈汽车配件厂(位于瑞安市潘岱白莲村瑞湖公路东侧)厂房及违法建筑(不包括他物品),
(违法建筑,买受人应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确权的房产有四幢,总证载面积1399.17平方米;
①瑞安市房权证瑞(房)字第00215441,建筑面积265.93平方米,总层数1层;
②瑞安市房权证瑞(房)字第00215438,建筑面积303平方米,总层数1层;
③瑞安市房权证瑞(房)字第00215440,建筑面积24.32平方米,总层数1层;
④瑞安市房权证瑞(房)字第00215443,建筑面积805.92平方米,总层数2层。
土地证号:瑞国用(2010)第105-0046号,地号37-2-409-1,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2438.9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36年12月24日止。
起拍价:473万元,保证金:47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7月16日起至2014年8月1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由买受人承担,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出卖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7月31日前向本院提出。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8月25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瑞安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用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账号:19 2451 0104 0027 097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7-65120283,监督电话:0577-65122009。
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瑞安市莘塍街道镇府路派出所对面)
瑞安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