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品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G7号区44号地新城花园B幢商住楼首层1—3号房屋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袁冬爱、卢国开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非住宅,国有房屋 |
租赁情况 | 有租赁合同 | |
钥匙 | 无 | |
配套情况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被法院查封,有优先购买权人. | |
提供的文件 | 1、民事判决书;2、执行裁定书;3、鉴定结论书。 | |
拍品介绍 1、该房屋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G7号区44号地新城花园B幢商住楼首层1—3号房屋,钢筋混凝土结构,楼高7层,房屋用途为非住宅,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清字第0200140070号,建筑面积为98.34平方米,楼体外墙镶马赛克,铝合金窗,室内普通装修,现出租使用,整体曾租为餐馆经营使用,较陈旧,采光、通风一般,属龙塘镇新城G7区中心区域位置,周边生活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人流量中、周边开业率较好、经商环境较好;2、该房屋没有钥匙和房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原件;3、本房屋的腾退、迁出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交付;4、拍卖后产生费用、过户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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