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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许昌路52号56号楼2单元701号拍卖

发布: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31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向晔 关注: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31日10时至2015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郑州市上街区许昌路52号院56号楼2单元7层701号住房一套。建成年代2014年。

    住宅建筑面积13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06.69平方米。钢混结构,总层数为20层,所在层数为第7层。

    房产状况:其所在小区为理想名城;小区建设规模大,绿化率高,物业管理完善;三室二厅,采光、通风较好。

    装修状况:外墙面贴瓷片;室内为小泥地面,墙面、顶棚为水泥拉毛;内层塑钢窗、外层彩钢窗,入户处装防盗网。(毛坯房)

    配套设施: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天然气、电梯、楼宇对讲系统等。

    注:上述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豫郑天元评字【2015】10804A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第6页。

    起拍价:46.5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0月14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街支行,账号:990112010906387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1-68000307(阎法官),监督电话0371-68000320 

    联系地址: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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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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