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情况 | 变卖标的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钟二村沙田街崇礼门的房产一处 | ||
案号 | (2014)穗番法执字第5259号 | |||
委托方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
变卖期限 | 2015年10月13日-2015年12月12日 | |||
标的评估价值 | 363,031元 | 变卖价 | 232,340元 | |
缴款时间 | 2015年11月2日上午10时起 | 评估报告 |
变卖标的简介 | 根据广东金兰德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粤金估房字(2015)754号]显示: |
委托法院对变卖标的的竞买条件及情况说明 | 1、买受人一旦买受上述标的物,即表明买受人接受上述标的物的现状,买受上述标的物后发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缴纳变卖款须知 | 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第20日即2015年11月2日上午10时开始计算交款时间(款项提前到账无效)(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14568333007)。划款时须注明案号和标的名称。特别提示: |
竞买人需提交资料 | 1自然人应提交: |
联系方式 | 020-89160711 彭先生 |
标的照片及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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