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7月23日10时至2015年7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武义县端村祥新苑13号楼102,房产建筑面积289.3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90.60平方米。位置东邻小区道路,南临永武路,西邻南东路,北邻小区道路。总层数三层(阁楼未计入)垂直房一幢,房屋主体南北朝向。外墙涂料,整体铝合金窗及不锈钢防盗窗,带有一处安全通道。另带有未确权庭院供其独立使用。内部分层状况:一层: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车库;二层:二室一厅二卫;三层:二室一厅二卫;阁楼:一厅一厨一露台。整体普通装修,内部水电卫等各项配套设施齐全,户型设计、通风、采光情况好,维护情况较好。房权证为武字第20080118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武国用(2009)第007252号。出让住宅用地,土地终止日期2074年2月11日。
起拍价:75万元,保证金:22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22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该房成交后10日内法院负责腾空。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8月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义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义支行,账号:120806002900040527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9-87629862;
监督电话:0579-87629818 ;
联系地址:武义县宝塔路9号;
武义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