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7月29日上午10点30分在奉化市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中心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座落于奉化市东门新二村14幢130号房地产,建筑面积167.20㎡,土地使用权面积125.55㎡;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起拍价:85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二、咨询看样:2011年7月21日—22日(10:00—15:00)
三、竞买登记:
即日起接受咨询,竞买人须于2011年7月28日上午11点前将拍卖保证金交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奉化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奉化市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070999192),并到奉化市人民法院开具保证金收据。于2011年7月28日下4点前持有效证件和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等相关资料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节假日除外)
竞买人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购房条件,否则将自行承担房地产不能过户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注:本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如不登记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人员(申请人、被执行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电话:0574—87837029、87890362 监督电话:0574—88902786
五、公司地址:宁波市中兴路760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