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吴兴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7月29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吴洋松、郑琴英所有的坐落于杭州市河滨公寓6幢1单元1003室房屋,建筑面积172.36㎡,起拍价550万元。设有保留价。
二、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28日16时止。
三、竞买登记:
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28日16时止,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电话:0572-2108977 2106887 13735138819
五、联系地址:湖州市凤凰路6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