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3月2日上午10时,在永嘉县钱塘世纪大酒店15楼多功能厅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瞿志杰所有的瓯北镇龙桥村龙华小区10幢201室的房屋,建筑面积(居住)151.28㎡,另有车库20.125㎡,土地出让,起拍价220.4万元。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温州报名点:即日起至3月1日下午4时30分,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三楼本公司。
2、永嘉报名点:2月28日-3月1日下午4时30分,永嘉县钱塘世纪大酒店,咨询电话。
三、展示时间:即日起至3月1日下午4时30分
四、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带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起拍价的10%)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咨询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保证金缴交账户:永嘉农村合作银行账户名称:永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103061101201000010083。
六、注意事项:
1、届时请标的物执行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债权人到场,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2、以上标的物以现状为准,面积均以产权证上记载面积为依据。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为准。
3、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某一标的物撤回拍卖。
4、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