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经象土资核拍(2010)5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将于2011年02月11日10:00在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象山县石浦镇凤凰新城别墅24号住宅1幢及装修。证载建筑面积约232.58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59.20平方米,国有出让城镇单一住宅用地,起拍价:230万元,保证金:23万元。
二、预展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02月09日16:00前(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登记:有意向的竞买人于2011年02月09日16:00前支付拍卖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曙光支行,帐号:39159001040007178),并于2011年02月09日17:00前凭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及相关有效证件至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四、注意事项:
1、竞买人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要求,违反者将自行承担无法过户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如不登记参加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本标的的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等请准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93号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