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9月3日15:00在惠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惠州市麦地东路鸿润大厦三楼拍卖厅)拍卖以下标的物:
拍卖委托号:(2013)惠中法委拍卖字第8-1号,案件号:(2009)惠中法执字第164号。被执行人王洪波位于惠阳区淡水白云二路丽江花园7栋C单元1103房[证号:惠阳预许字(2006)第028号,建筑面积102.82m2],起拍价及保证金均为人民币391538.4元。
看样展示时间:2013年8月27、28日。
请以上法院委托拍卖标的相关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8月30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逾期无效)将保证金汇到以下账户(户名: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广东省惠州市工行文明支行,账号:2008020929200025156),并于2013年9月2日16时前持法院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按现状拍卖,办证及过户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法院依法裁定确认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法院不包办证和清场。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52-2780900
惠州市富力生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惠阳区淡水白云三路51号
电话:0752-3801566、380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