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将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成都市双流县华阳镇龙灯山路一段108号(三和南庭)6幢2单元201号住宅。建筑面积约:116.19㎡,参考价:59万元,保证金6万元
一、报名及展示时间:即日起到拍卖前一日16时止;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二、拍卖时间/地点:2013年7月5日上午10时/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登录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信息系统(http://wp.saa123.com)。
三、报名地点:成都市走马街55号友谊广场B座12-5,咨询电话:028-86661307、13808073483;
四、标的三瑕疵说明:1、标的瑕疵由竞买者自行调查了解。2、标的原欠缴的各项税金及费用以及本次拍卖后产权变更应交纳的各项税金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3、标的如有合法租赁户、优先购买权人,请按本公告时间报名、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拍卖会,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我公司不再另行通知;4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详情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及“www.swuee.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