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13日上午10点在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普陀勾山水岸丽都香樟苑10幢1单元902室住宅(包括4㎡的车棚一间),建筑面积162.24㎡,参考起拍价95万元。
二、标的展示:6月11、12日在标的坐落地看样。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于6月12日下午4点前,将10万元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9410201040000554,开户行:农行舟山市沈家门支行),然后凭法院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注:与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80-226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