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海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西一路32弄2幢3号的房地产,房产证号:宁房-X0054424号,证载建筑面积约:235.83㎡,土地证号:宁国用2009字第06153号,证载土地面积约:133.7㎡,国有出让住宅用地。起拍价:179万元,保证金:36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11月16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2年11月19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账号:384458332636)。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2年11月19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与复印件于2012年11月21日上午10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符合宁波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条件。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87319000 0574—87267000(传真) 法院监督:0574-59979151 工商监督:0574-6557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