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21日9:30在慈溪市新都明珠苑(新城大道南路256号)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杜鹃路188弄2号2301室的房地产【房产证号:沪房地浦字(2009)第084413,证载建筑面积约126.23㎡,国有出让,商住用地,整体拍卖。】起拍价:189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11月16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2年11月19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慈溪市人民法院拍卖款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慈溪支行;账号:9412-0154-9000-00600)。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A楼209室换取收款收据(资金到账为准),并递交书面报价书(不得撤回),本次拍卖采取书面密封竞价与现场应价相结合的复合增价拍卖方式,书面报价应高于起拍价,低于或等于起拍价不具有竞买资格。3、竞买人于2012年11月19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2年11月21日9:00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符合上海市购房政策允许购房的条件。拍卖方式:有保留价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87710921,87711367 传真:0574-87723921 法院监督:0574-63912587 工商监督:0574- 63026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