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2年11月13日下午3点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1253714批号标的:东莞市长安镇咸西村四队证号为“东府集建字[1989]第190012031050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房屋所有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284131号),建筑面积约137.5平方米,土地面积约176.7平方米。起拍价480664元,保证金90000元,被执行人:麦海光。特别说明:由于被拍卖房屋所处土地用途为集体土地,因此只允许东莞市户籍人员参与竞投,按现状拍卖,买受人须自负过户风险及法律规定的费用。
展示时间: 2012年11月1-2日,集中看样时间:11月1日上午11点在长安镇莲峰路莲城酒店门口集中前往。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11月6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二人民法院帐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拍卖前一个工作日联系我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大岭山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本公司电话:15015380044 86225375 传真:86225427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图路家居装饰城内
开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帐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89889333
大岭山法庭:89889936
工商局举报: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