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地块编号:HY(2010)28号
宗地位置:东岳镇场镇
面积(亩):26.62
土地用途:商业、住宅
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起拍价(万元):400
竞买保证金(万元):200
容积率:≤2.1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5%
其他条件: 停车位按市、县相关文件执行
地块用地面积以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11年1月12日10:00时在洪雅县广场南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到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3、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1日前,到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1日17:00时(以银行书面通知到达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帐户为依据视为交纳)。
五、必须备注事项: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注明:HY(2010)2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六、竞买保证金帐户
户 名:洪雅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洪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88140120000182585
联系地址:洪雅县广场南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