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益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1年1月6日上午10:28分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发改委三楼)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地块编号:2010-40号
界址、空间范围:银城路西侧,晓园路北侧
面积(㎡):约76218.19㎡(约114.33亩),以地籍核定为准
用地性质:商业居住用地
规划要点:商居比为1:8,建筑密度≤30%,容积率≤3.5,绿地率>40%
使用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
土地现状:红线外“三通”,红线内土地未平整,有正在拆迁的建构筑物
交地标准: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拆除建筑物后现状供地,拆迁安置工作由市城建投和市征地拆迁处负责。
竞价保证金(万元):2300
起拍参考价(万元):11450
增价幅度: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具体由拍卖师视现场情况确定。
付款方式: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的50%,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以上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土地登记发证费、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不包含在成交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拍卖竞买须知。
二、拍卖时间:2011年1月6日上午10:28分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申请人在本公告之前有过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买:
1、与出让方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无正当理由没有按约定时间按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的;
2、与出让方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没有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和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的;
3、缴纳了保证金,取得了竞买权事项,无正当原因有两次以上不参加报价的。
四、竞买申请与受理:
1、法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手续,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自然人持竞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联合竞买的还应提交联合竞买的有关证明;
凡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2月29日下午5时前的工作时间内(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9日下午4时前),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益阳市国有土地出让竞价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赫山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资源分社
账 号:8703 1230 0094 2471 5012
六、标的咨询、展示、踏勘: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可安排现在踏勘,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考察。
七、报名地址、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37-4166129 4112086 张女士 曾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