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月28日10时至2016年1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余姚市低塘街道汤家闸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无证建筑物。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326.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余国用2012第05998号),内部场地平整,有三层(部分四层)钢混结构房屋若干和部分围墙,均系无证地上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3622.77平方米,围墙面积为64.40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9年12月14日。
另,该宗国有土地上建筑物均为无证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3622.77平方米,围墙面积为64.40平方米,买受人需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对拍卖标的中的无产权证面积或存在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自行承担,拍卖人对于能否办妥权证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标的公示中的面积、用途和性质是以现有权证显示而定,房地产四址界限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产权证过户时因测绘调整可能产生的面积差异所引起的责任和其它责任。
本标的有瑕疵:(1)本标的有租赁,租期均自2014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止,租金已一次性付清,租赁情况具体可面询。(2)该厂房围墙范围内存在的无证土地及其地上无证建筑物,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起拍价:258万元,保证金:5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月14日起至2016年1月27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2月1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账号:3960200104001014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民和汇通助拍宝,贷款咨询电话:0574-55001905、0574-86865782,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惊驾路565号泰富广场B座6楼、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79号金贸大厦5楼,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中国银行余姚支行关于法院拍卖房屋提供按揭贷款,咨询电话:0574-62651191、0574-62661603,地址:余姚市舜水南路58号中行二楼个贷中心,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甬兴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甬兴估【2015】(估)字第1029号的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62785565,0574-62785516,监督电话:0574-62770082。
联系地址: 余姚市谭家岭西路140号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