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12日10时至2015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肇庆市端州区睦岗镇沙街基围头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63㎡,建筑面积197㎡),拍卖价格为403850元,保证金:2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电话、看样时间及方式:自2015年10月8日起至2015年10月10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0758-2755120(黄法官)。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房地产可能存在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拖欠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标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家规定,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买受人限于肇庆市端州区睦岗镇沙街基围头村的村民。
六、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标的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相应的腾退、迁出、接收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对此不交付(即“不交吉”)。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缴纳拍卖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有关风险。买受人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购房政策,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造成不能过户的,买受人应承担相关费用。
七、拍卖成交买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因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0月23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肇庆分行;账号:72636530341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04)肇端法执字第189号执恢字第1号],并持进账凭据到本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深圳市英联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作出的深英(广分)评字第[2015]GFX0600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前进南路9号
二0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