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07月13日10时至2015年07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富阳豪信工艺玻璃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富阳市新登镇工业功能区(塔山村)的土地使用权,该标的属富阳市五级地,土地证号为富国用(2007)字第0016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土地面积为11836平方米,该标的现为待开发用地,现内部种植桂花树、桃树、梨树等书屋,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
起拍价:454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8万元。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问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07月09日15时(工作时间)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571-58835615)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成交后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支付的有关税费由本院代为征收,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6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08月06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富阳支行,账号:35558010010011373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案件标的情况咨询0571-58835617
网络拍卖程序咨询0571-58835697
监督电话:0571-58835677
联系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82号。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