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7月1日上午10时30分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位于烟台高新区海兴路以西、烟威高速路辅路以南面积38822.7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科教。参考价1568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5年6月30日11:00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恒丰银行烟台上夼西路支行,账号:8535 4012 0122 8030 66,大额支付行号:3154 5600 1108),并于2015年6月30日15:00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山东方正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交付;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5-6267937 15605358112刘经理
拍卖机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53号华夏传媒大厦1307室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6676105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0531-68886236 0531-68886217
山东方正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