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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谷瑞福食品有限公司工业用地二拍

发布: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1-0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王丽 关注: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月5日10时至2014年1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谷瑞福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兴县泗安镇双联村、新丰村地号为18-604-403号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参拍该土地有限制条件(详见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表)。
    起拍价:300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及其正整数倍数。
    个人办理网拍房产按揭贷款的咨询中国银行0572-2571390、0572-2077635、13665755486(宋)、13819286101(沈);公司企业参拍办理按揭的咨询中国银行0572-250134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完整、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调查情况表。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2月19日起至2015年1月5日16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7: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于2014年12月30日14:00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2月5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红丰支行,账号:1910 5401 0400 0525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2522692、0572-2522685,监督电话0572-2522619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仁皇山路300号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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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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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梁彬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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