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向社会公开拍卖位于乐安县敖溪镇石塘商住用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第三次拍卖乐安县敖溪镇石塘商住用地,乐国用(2011)第080895号,土地为出让商住用地,面积3300㎡(约4.96亩),起拍价73.3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拍卖时间、地点:时间定为2014年10月30日上午10时,地点: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0月28日下午17时前,进行咨询、展示和报名。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进账凭证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资料费500元/个。
五、特别提示:1、鉴于司法拍卖的特殊性,凡与拍卖标的有关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办理相关手续,并准时到达拍卖会场,否则视为放弃有关权利;2、涉讼资产的拍卖可能因为多种原因而于拍卖会召开前依法暂缓、延期、终止,竞买人必须知悉此规定,并愿意承担此风险,否则可以不参加竞买。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江西法院网、抚州法院网同时刊登。
六、保证金账户及联系方式:
开 户 行:农业银行抚州抚河支行
开户单位: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 号:351601040000911
法院监督电话:0794-8256389
拍卖公司电话:0794-8216555 手机号/微信号:13687944666陈先生
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246号(市教育局斜对面)
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