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28日10时至2014年10月29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一、本次司法拍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拍卖标的及竞买人条件
拍卖标的:拍品位于义乌市城西街道何泮山村的工业房地产,有房屋产权登记的总建筑面积为3443.15平方米,出让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843.3平方米。该厂区内有房产证房屋共1幢,另有2幢无房产证房屋。有房产证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443.15平方米,建成于2003年,混合结构,共5层,地下1层,地上4层,钢筋混凝土现浇平屋面,外墙为外墙涂料,内墙面为涂料,铝合金窗,部分防盗窗,抛光砖和花岗岩地面,花岗岩楼梯,不锈钢栏杆扶手。无证房屋1,钢混结构,共6层,外墙为外墙涂料部分未喷涂,内墙面墙漆王,铝合金窗,部分防盗窗,水泥地面,一层卷闸门。无证房屋2,砖木结构,共1层,外墙为混合砂浆,内墙面一般抹灰,钢窗,水磨石地面,卷闸门。(无证建筑物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区域位置:拍品北面为道路,西面南门为通道,附近有鑫萍食品有限公司、盛源纸杯吸塑厂等,区域企业集聚程度较高。
已有的权证编号:义乌房权证城西字第c00121007号,填发日期:2012年5月10日;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义乌国用(2003)第31-2613号,终止日期为2049年12月27日。
特别说明:
(1)本标的为工业用地,参与竞买的对象应为企业,不得为自然人。
(2)无证建筑物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部分有租赁,于拍卖成交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腾空。
竞买人条件:
1、本标的为工业用地,参与竞买的对象应为企业,不得为自然人。
2、参与竞买的企业应使用自己企业的淘宝账户进行竞拍。
3、如参与竞买的企业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用委托代理人的淘宝账户进行竞拍,但必须在拍卖结束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逾期提交委托手续的,视为个人参与竞买,如竞得的,本次竞买无效并没收保证金;如期提交委托手续的竞得者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起拍价:1605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0月9日起至2014年10月28日10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有意者请在本院预约登记并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为2014年10月27号上午9点至11点。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2月1日22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1208 0200 2909 2831 613)。并于2014年12月3日前,竞得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竞得者缴款后及时告知本院。本院交付过户手续以买受人交款后15个工作日为限。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须知最终解释权归义乌市人民法院所有。(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的《估价报告书》,关于标的物品情况可以咨询该公司,咨询电话:0579-85850488)
本院咨询电话:0579-85328299,监督电0579-85328357。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