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拍网

首页 > 拍卖公告 > 土地>正文

花都区狮岭镇长岗岭两宗地拍卖

发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25 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王丽 关注:

    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交易登记中心)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的委托(〔2012〕穗中法拍卖0066号(重)),将于2014年9月25日15时整在交易登记中心(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三楼拍卖大厅)拍卖位于花都区狮岭镇长岗岭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位置

地类用途

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国有土地使用证

起拍价

(万元)

(人民币)

竞买保证金
(万元)

(人民币)

1

花都区狮岭镇长岗岭

住宅用地

201851.01

花国用(2004)字第720051号

145177.1623

14517

2

花都区狮岭镇长岗岭

住宅用地

24070.5

花国用(2004)字第720053号

 

    其他情况参见《成交确认书》(样本)、产权情况表、《国有土地使用证》、广州市规划局花都分局穗花规函[2011]69号复函。宗地原权属等情况以最新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为准,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转让附带条件
   (一)拍卖方式是两宗地块整体、增价拍卖。
   (二)拍卖交付方式为按现状不负责清场,地上有附着物的,买受人需与附着物权利人协商解决,解决费用不包括在拍卖成交款中,如有争议,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三)拍卖标的物与实际有误差的,以实际为准,因误差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四)拍卖标的物已按当时政策缴清土地出让金,拍卖后如需计补土地出让金的,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款不包括此费用。
   (五)参与竞拍的债权人不得以债权抵偿拍卖款项。
   (六)拍卖及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交易税费、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双边交易服务费和一切过户时需缴纳的费用等,该费用不包括在拍卖成交款中;竞买申请人在拍卖前应向相关部门了解清楚此类情况)。
   (七)拍卖标的物均已办理抵押登记(原抵押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现已变更为李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处理。

   (八)规划部门对标的物原批准的控规进行了部分调整,买受人在竞得后,需服从规划部门对标的物的重新规划调整,并承担因规划改变而导致的所有风险和责任;具体规划情况,由竞买申请人在拍卖前自行向规划部门了解。
   (九)拍卖标的物已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买受人需承担土地闲置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并服从土地管理部门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决定,具体情况,由竞买申请人在拍卖前自行向土地管理部门了解。
   (十)拍卖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最终确定的面积为准,拍卖成交款不退不赔。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向市中院申请办理交地事宜。
   (十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应符合《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并按登记规范提供法院文书、拍卖成交资料、规划资料、完税凭证等申请资料。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次拍卖属于按现状附带条件转让,在现有资料情况下,市中院和交易登记中心已谨慎调查核实标的物存在的瑕疵,但若发生市中院和交易登记中心合理注意、调查义务以外且公告未能涵盖的标的物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拍卖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拍卖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必须在2014年9月22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00858447501),竞买申请人在汇入拍卖保证金时注明拍卖案号:(2012)穗中法拍卖0066号(重)。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竞买申请人须于2014年9月22日前(含当天)向交易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的竞买申请(具体详见《竞买须知》及《注意事项》)。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即时与交易登记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缴款通知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在成交之日第二天始10日内将除竞买保证金外的拍卖成交款余款全额划到市中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00858447501),买受人在汇入成交款时注明执行案号:(2005)穗中法执字第1100号、1244号恢字1号。
    七、拍卖成交款不能交到市中院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逾期支付拍卖成交款的,市中院按拍卖无效处理。
    八、宗地有关资料及拍卖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交易登记中心(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407室)索取或在互联网上浏览
    市中院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83210949
    交易登记中心联系人:侯小姐、曹小姐、朱先生;联系电话:020-37585345-4082、4022、38295763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2014年8月27日

更多拍卖资讯敬请关注:   众拍网   拍房网   房产过户税费估价表

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土地,第一时间告知您。

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梁彬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 金坛兴华路16177㎡土地拍卖

    金坛兴华路16

  • 岔路村河堤路段综合用地拍卖

    岔路村河堤路段

拍卖公司QQ群 投资人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