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台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8月22日上午10时在天台县人民法院(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9号)第五法庭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概况、起拍价、保证金(设保留价):
1、拍卖被执行人张德明、潘善才、蔡爱萍等所有的坐落在天台县赤城街道劳动路C地块21号10室一间二层房屋,为出让商业用地,房屋建筑面积118.87㎡,土地使用权面积26.87㎡, 该房屋系许自成租赁,租赁期限自2014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30日止(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书),该房屋带租拍卖,起拍价70万元,保证金7万元。
2、拍卖被执行人王银婷所共有的登记在许正元名下坐落于天台县白鹤镇财贸路的两间三层房屋,为集体土地,一层产权登记建筑面积83.9㎡,二、三层违章建筑面积166.62㎡,土地使用权面积84.8㎡,起拍价38万元,保证金4万元。(竞买人须台州市范围内的农业户口人员)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成交。
三、报名手续、时间、地点:1、参加竞买者须在2014年8月20日下午5时前将保证金存入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天台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85674622;2、凭银行缴款单到法院开具收款收据,然后凭法院收款收据及有效证件到路桥区商海北街1号三楼或于2014年8月21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82532299办理报名手续;3、未中拍者由本人向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展示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14年8月21日17时止。
五、特别说明: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六、联系电话:82532299、82408899 法院监督电话: 81309111
工商监督电话: 83882419
浙江双赢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