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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大郑镇银窝村53662㎡土地出让

发布:庄河市国土资源局 拍卖时间:07-0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gjh 关注:

    经庄河市人民政府批准,庄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招标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大庄(2014)-9号 宗地总面积:  53662.7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庄河市大郑镇银窝村,滨海公路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7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起始价:  2415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本宗地使用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及配套公建用地4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6月23日2014年07月08日辽宁荣兴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招标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6月23日2014年07月08日辽宁荣兴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7月08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7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 2014年07月01日2014年07月10日辽宁荣兴拍卖有限公司 进行。2014年07月11日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开标。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庄河市向阳路二段215号
    联 系 人:任福玉
    联系电话:0411-89720199
    开户单位:辽宁荣兴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庄河支行
    银行帐号:30645806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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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土地,第一时间告知您。

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梁彬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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