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2—012 | 宗地总面积: | 842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李渠镇刘庄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等于0.55 | 建筑密度(%): | 等于18.6 | ||||
绿化率(%): | 等于19.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批发零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97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备注: | 1.土地面积:0.84276公顷(合12.6413亩);2.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加油站);3.建筑间距:须满足《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及《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6月10日 至 2014年06月30日 到 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6月10日 至 2014年06月30日 到 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3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6月3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7月01日10时00分 在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