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虹桥镇东门街村出让地块 | 宗地面积: | 161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虹桥镇东门街村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3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16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6月1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6月25日15时30分 | ||||||
备注: | ①具体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乐住规建发[2013]304号)及2014年3月24日该局说明;②该出让地块起始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地下建筑面积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地价(按市住建部门初步设计会审时点的市场评估价另外收取)。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竞买人报名时,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的竞得者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竞得人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后,应根据有关规定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须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6月10日 至 2014年06月23日 到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6月10日 至 2014年06月23日 到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23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6月23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虹桥镇东门街村出让地块 号地块:2014年06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6月25日15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若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若申请人联合申请的提交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联合竞买协议;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7-61882633、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银行帐号:19-27010104001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