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南宁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试行)》(南府发〔2004〕30号)的规定,受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公司的委托,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公开转让042013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GJ2010-002地块:宗地号为0420132,位于凤岭佛子岭路南面、云景路北面,实际用地面积84558.33平方米(折合126.837亩)。原土地使用权人: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公司。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终止至2078年10月24日,批发零售用地终止至2048年10月24日。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3.5且≤4.0,建筑密度>20%且≤26%,绿地率≥35%;商业建筑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中的比例为5~10%;该地块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及建设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0-333)及市城乡建委《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建开发意见书[2010]47号)的规定。该地块转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8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万元。该地块竞得人可获得提前缴款奖励。
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竞买登记
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4日至2010年11月24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11月24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公开转让拍卖会定于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10时在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公开转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转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期委托公开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转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4日至2010年11月24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本期公开转让文件。
3、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
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培 胡志海
联系电话:0771-5609195 5609198
0771-5609190(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志华 叶凌
联系电话:0771-5609186 15296590963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