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1 | 宗地面积: | 1724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C-11地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7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0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 |||||||||
起始价: | 3837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其中道路带征61 m2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C-11地块竞买人须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竞买人资格审查由鳌江镇人民政府负责;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5月21日 至 2014年05月27日 到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5月21日 至 2014年05月27日 到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5月2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5月28日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5月28日10时00分 在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注:出让地块不设置保留底价。
2、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必须于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7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拍卖须知),并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16时。保证金缴入账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阳工行营业部;账号:1203283009049013987
开户银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账号:33001627127059988888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账号:802000120190006666
开户银行: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090038285
开户银行: 温州银行平阳支行;账号:80100012019005666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账号:363661490485
开户银行:农行平阳县支行;账号:19-250101040040001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4年5月28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10时,拍卖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
4、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申请截止时,如该宗地有效竞买人少于3人时,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4年5月28日至 2014年6月11日15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 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9日17时(工作日),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 年6月9日16时。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年6月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