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忻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4-006 | 宗地面积: | 1438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忻州市七一北路7号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1.92 | 建筑密度(%): | 小于42.3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住宿餐饮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00万元 |
|
|
起始价: | 4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5月04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5月15日17时00分 | ||
备注: | 1.2014-006号宗地位于忻州市七一北路7号;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宗地总面积14382.9平方米(合21.57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40年;根据忻州市规划勘测局忻规地条字1422012013-5号及《关于出具拟供宗地规划意见的复函》(忻规函〔2014〕36号),该宗地用地控制 指标为:容积率<1.92,建筑密度<42.3%,绿地率≥35%。 2、本次挂牌出让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服务费不在土地出让金内,由受让人承担。 3、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忻州市区出让土地实行联合地质勘探的通知》(忻政办发〔2013〕188号),由土地收储部门组织相关专业的勘探 企业(单位)实行一次进场,分类勘探,根据各自的技术要求进行钻探和化验,分别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地下文物勘探 报告》,勘探检测、化验以及编制报告费用,在土地出让前,由市土地收储部门予以垫付,土地出让后,由土地受让人(单位)一次性缴纳。 4、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5、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04月29日 至 2014年05月13日 到 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获取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4年04月29日 至 2014年05月13日 到 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5月1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05月13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忻州市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4-006 号地块:2014年05月04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5月15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平西街与慕山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联 系 人:张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0-8652588
开户单位: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开户银行:(1)忻州市忻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工行忻州城建支行
银行帐号:(1)301103010300000047117(2)051204052920100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