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局 中宁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中宁国土资告字[2010]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意,中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局与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联合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10- 19-1
位 置:东至正大北路、南至北河子、西至育才北路、北至规划路
建设用地面积:52609㎡
规划用途:二类,商业/住宅
规划指标出让年限:商业40年 住宅70年
起始价、成交价不含其它行政规费(税),出让地块的其它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11月2日上午10时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六楼会议室举行。
三、竞买登记
有意竞买的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0日8时至11月1日 16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局提交书面申请,按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办理竞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11月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1月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其他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日后,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局或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咨询、领取有关资料。
3、本次拍卖出让地块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出让地块的相关资料可在中国国土资源网网站查阅。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五、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局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光华支行
银行帐号:08000141100000628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5166976 13709597698 13629531333
联 系 人: 周先生 王女士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1号信通大厦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