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在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51号巾帼大厦B1层依法对位于普兰店市大刘家镇洼店村及大刘家村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普国用[2004]第326、327、328号)、房屋(证号为普兰店农集房字第大刘家04003号、04004号)及构筑物和141个日光温室大棚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具体见辽万融房鉴报字[2013]第00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大中连鉴定字[2013]第001号《鉴定报告》}。评估价为47,483,510.00元人民币,该价格为第一次拍卖保留价。
展示时间:2014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0411-83786383
联 系 人:马女士
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4月10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10房间交纳竞买保证金950万元(款项以到账为准,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11-83775605;开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交付保证金后,请于2014年4月10日16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
注: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支行、大连弘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权利人届时参加拍卖会。
本次拍卖信息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www.rmfyssz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