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4月3日10时至2014年4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rOMeRi&user_id=1919395196;户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桐庐县县城富春路70-6号住宅房(建筑面积330.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93.48平方米)。
该房为一至五层混合结构住宅用房,内部户型及装修:一层1室1厅1卫,客厅地面铺设石材,墙面刷乳胶漆(部分贴石材),造型吊顶;室地面铺设地砖,墙面贴瓷砖,吊顶。二、三、四层均为3室2卫,室地面铺设强化地板,墙面刷乳胶漆,顶部刷乳胶漆(部分为造型顶)。五层2室1卫1储藏间,为阁楼层,室和储藏间地面铺设强化地板,墙面刷乳胶漆,顶部刷乳胶漆;另有一望江露台。厨、卫地面均铺设地砖(一层卫部分为石材),墙面贴瓷砖,塑扣吊顶(部分已破损);水、电、卫等设施设备齐全。房屋空置。
评估价:281万元,起拍价:176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3月19日起至2014年4月2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定于2014年4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有意者提前一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4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4月21日15时前付清。上述款项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凤起支行;账号:1202022529900023429)。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816672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571-87222470
法院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东路109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