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商业网点及项下土地使用权
司 法 拍 卖 公 告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3月10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51-53号(1-3层,13-17轴、H-P轴)商业网点及项下土地使用权211平方米,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筑面积约778㎡,拍卖保留价1128.878万元,竞买保证金300万元。( 第一次拍卖,整体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3月7日15:00前(到账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并于2014年3月7日17:00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标的现有租赁;标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未见瑕疵竞买人自行了解确认,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公司电话及联系人:024-23878868 13889106388 张女士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22763353
辽宁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7日
公告刊登于2014年2月21日《沈阳晚报》 百业信息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