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汇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2014)海中法拍委字第2、3号
广东省电白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崔崇志与陈开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和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赵中伟与王平安、孙秀枝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海南金汇拍卖有限公司对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1)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金地路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简易建筑物;面积171.68㎡)。参考价:95.24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2)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金贸西路18号华贸大厦A座6D1室房屋一套,面积82.99㎡,参考价:49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现将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
2、拍卖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5号锦鸿温泉花园酒店3楼拍卖大厅;
3、竞买标的相关事宜咨询时间:见报之日起至
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
5、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
6、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分行;账号:34010155260000167。
7、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4)海中法拍委字第2、3号(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8、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2)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海南金汇拍卖有限公司电话:0898-36656056、18976241313、13876044988;传真:0898-36656066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监督电话:0898-6672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