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余姚市人民法院委托,并经余土资拍核[2014]004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将于2014 年 2月17日下午2:30时在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楼2楼执行听证室举行拍卖会。
一、 拍卖标的: 位于余姚市凤山街道钟家门头村商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余国用(2001)字第02194473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62.08㎡,土地用途:商服用地。起拍价:63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至2014年2月14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
三、保证金交纳及竞买登记:1、竞买人须于2014年2月14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账号:39602001040010142,收款人: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缴款人户名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到余姚法院立案大厅8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4年2月14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到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4年2月17日下午 2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与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五、咨询电话:0574-87717450 87818201 传真:0574-87716150
公司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大河巷32号2楼
六、法院监督电话:0574-62785550 工商监督电话:0574-62724688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或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拍卖中心网站(www.nbpmzx.com.cn)及拍卖公司网站(www.nbeasttop.net)查询。